网贷骗局套路_绕开“套路贷”骗局,这就带你见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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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路贷”有多可怕呢?

  他们往往会事先精心设计一个圈套;

  笑脸相迎、嘘寒问暖地

  套路借贷人;

  入套之后立马翻脸,

  恶意使债务短时间内迅速倍增;

  最后再通过暴力催收、虚假诉讼等手段来敛财!

  为防止更多人被骗

  今天小嘉来为大家剖析一下其中套路:

  案例说法

  案例1

  只拿五千元,损失一套房

  被害人杭某急需用钱,向被告人瞿某借款。瞿某“空放”高利贷16万元给杭,杭某当场取现12万元还给瞿某,余下3.5万元交给傅某等作为中介费,自己实际只拿到5000元。7个月后,瞿某等人以上述16万元借款已“利滚利”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要求杭某用家中房产进行还款。在此期间,瞿某还先后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杭某无奈,将唯一住房出售用于归还“欠款”!

  “套路贷”有多可怕呢?

  他们往往会事先精心设计一个圈套;

  笑脸相迎、嘘寒问暖地

  套路借贷人;

  入套之后立马翻脸,

  恶意使债务短时间内迅速倍增;

  最后再通过暴力催收、虚假诉讼等手段来敛财!

  为防止更多人被骗

  今天小嘉来为大家剖析一下其中套路:

  案例说法

  案例1

  只拿五千元,损失一套房

  被害人杭某急需用钱,向被告人瞿某借款。瞿某“空放”高利贷16万元给杭,杭某当场取现12万元还给瞿某,余下3.5万元交给傅某等作为中介费,自己实际只拿到5000元。7个月后,瞿某等人以上述16万元借款已“利滚利”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要求杭某用家中房产进行还款。在此期间,瞿某还先后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杭某无奈,将唯一住房出售用于归还“欠款”!

  法院判决:

  2017年8月28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瞿琪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六万元;其他共同犯罪的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律师分析:

  在借款时,应当签订与实际获得金额相符合的借条,不应当配合借款人做虚假的借款手续(银行资金转账等),使得自己被陷入高额的“套路贷”中。在发现自己已经被欺骗,并被威胁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案例2

  软暴力讨债,均被定罪获刑

  厦门亨大投资有限公司长期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并收取高额利息,公司组织员工成立催收部专门向债务人上门催讨高额利息,被告人吴某系公司催收部负责人,被告人陈某鹏、吴某、刘某平是催收部成员。从2016年起,该团伙长期不间断地对债务人使用上门骚扰、喷漆、堵门锁、跟踪、骚扰亲属等软暴力方式上门催讨高额利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法院判决: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对吴某、陈某鹏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宣判,成功打掉这个以催债为名结伙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一整个犯罪集团,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四年有期徒刑。

  律师分析:

  催收欠款,应当以正当,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协商,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以恐吓、跟踪、骚扰、喷漆等软暴力的非法讨债方法,同样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案例3

  “套路贷”虚假诉讼被驳回

  张某先后共向彭某借款人民币96.1万元,签订多张借条,并配合彭某做了几百万元的银行流水,造成欠款的“假象”。之后张某陆续还款了300多万元人民币,却仍然被追债。最近,彭某向法院起诉,以张某签订的没有真实借款背景的借条,要求张某继续归还巨额欠款。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查,发现彭某所主张的巨额欠款不符合客观事实和常理,且张某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已经归还欠款。法院认定彭某涉嫌虚假诉讼,驳回其起诉,并将案件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律师分析:

  被“套路贷”起诉的,应掌握已经还款的证据(如还款记录,录音录像证据,微信聊天、短信信息记录等)。起诉的事实不存在的,应主动向法官提出,要求充分查明事实。

  案例4

  “校园贷”暴力追债,学生遭拘禁殴打

  自2016年3月起,被告人方某、张某等人,经过商议后在厦门市翔安区、集美区以及福州闽侯县三处文教园区,开设店铺,专门经营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无抵押私人借贷业务,从事放贷和债务催讨等事务。为牟取暴利,这伙人采用在借款协议上多写出借金额、当场扣除头息、每周收取10%到30%的高额利息、逾期还款要罚款等方式,疯狂敛财,并明确要采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方式来催讨债务。在催债过程中,实施诱骗、控制、逼债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对欠款的学生催债。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有400多名大学生向该团伙借贷200多万元,其中19人因无力偿还欠款被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部分受害者失去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个别受害者受伤至轻伤二级。

  法院判决:

  2月12日,翔安法院依法对方某等十五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包庇等罪名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等十五名被告人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律师分析:

  大学生不理性的透支消费,缺乏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容易被不发分子利用,并陷入深深的“套路贷”中。应当加强经济安全教育和意识,如遇到类似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空白合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各种方式强立债权、肆意垒高债务,采取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套路贷”有如下常见“套路”:

  1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名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有的还要求办理上述合同的公证手续。

  2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

  3

  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4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

  软硬兼施“索债”。以上述设计的套路诱使被害人陷入无力还款境地,采用暴力、威胁、滋扰、虚假诉讼等手段逼讨债务,严重干扰被害人或者近亲属正常工作、生活,并造成严重后果。

  律师提醒

  1.市民朋友,如需借款,一定要选择银行或正规网贷渠道贷款。

  2.若选择民间借贷,不要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

  3.市民要注意防止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等重要证件被不法分子利用,签署合同时对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提出反对。

  4.遭遇套路贷时,一定要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保留证据,报警处理!

  近一段时间以来,暴力催收、“套路贷”、“校园贷”和“现金贷”等问题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这些“小贷”滚成“巨债”的背后不时闪现着涉黑涉恶犯罪的影子,也是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十二类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举报方式

  市民发现此类违法行为

  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思明区扫黑除恶举报邮箱:smsaohei@163.com;

  (2)举报信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洪莲中路200号思明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

  (3)举报电话:0592 - 110、0592-5319101、5793178。

  (4)厦门市扫黑除恶举报邮箱:

  xmdahei@sohu.com和xmgasaoheichue@sohu.com;

  (5)举报信件地址:(厦门市新华路45号,厦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厦门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6)举报电话:0592-110、2262365、226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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