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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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范畴词汇,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引领财经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希望对你有帮助。

  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今年,我中心严格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及邀请,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将意识形态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统一。

  一、总体情况

  加强思想碰撞,坚持将意识形态提升融入日常工作学习当中,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学习的首要位置,强化学习技巧、提升学习质量,巧妙地用好主题党日、学习日等重要载体,以干部轮流上台发言的方式,将全中心思想理论统一起来,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水平。针对区委宣传部要求的意识形态工作,我中心迅速部署,压实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目前,意识形态责任制已经建立,中心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高度重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工作力度加大,全中心没有发现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人和事。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教育,统一思想根源。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各级意识形态实施细则,并开展专题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澄清了意识形态为软任务、不好抓、难收效等模胡认识,明确了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制定了责任制度和追责制度,领导干部明确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遵循,也增强了抓意识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

  二是落实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我中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办法》,明确党组书记王利民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明确了中心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制度、责任人员,以及一些具体情况的处置办法。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形成了从党组到党支部、从党支部到机关干部、从内容到形式、从落实到评估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

  三是正风肃纪,狠抓作风建设。机关事务保障部门管钱管物管项目管资产,廉政风险点相对比较多,我中心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主动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今年以来,我中心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教育干部职工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强化内部审计,规范财务管理,从严执行财经纪律,保障经济运行安全,并委托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机关食堂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计,根据审计报告严肃整改。

  三、存在问题

  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掌控不够全面深入,对基层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真实态度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二是意识形是

  全动态的过程,而月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很大,在信息化时代受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尤其巨大,如何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确实有相当难度,需要不断创新思路举措,正确引导网络舆论,而我中心在这方面还做的不够。

  四、下步打算

  下步,我中心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以及干部考核当中去。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工作能力的挖掘和成就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三是加强学习研究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

  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一、 党委职责清单

  镇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7.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8.选优选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

  二、党委书记职责清单

  党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及其宣传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主持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带头上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党课;

  3.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密切协作,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4.认真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全面掌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改正;

  6.每年要组织检查下属单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党委分管领导职责清单

  党委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党委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就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提出安排建议,就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提出应对建议;

  2.按照党委部署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指导各方面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领导、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持制定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指导、推动宣传文化部门工作,抓好宣传部门自身建设,加强宣传文化部门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

  4.协调组织、参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5.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四、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清单

  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好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和部门(单位)的实际,及时提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指导与监督,对业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严格把关,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有关防控措施和办法;

  3.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4.参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5.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党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海市教育卫生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以下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

  (一)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上级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党委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意识形态会商研判制度

  (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小委,由办公室,各党支部参加。

  (二)开展定期会商研判,每季度对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三)开展专题会商研判,针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进行分析研判。

  三、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一)党委要定期在本党员干部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每年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至两次意识形态情况通报,不定期在宣传系统内进行一次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根据需要进行专题通报。

  四、积极引导和风险防控制度

  (一)党委要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发声,不断加强正面引导。

  (二)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管、用、防并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重点管住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在出台可能引发舆情热点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时,或在发生涉及学校的重大舆情事件时,应当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制定相关预案,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四)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场所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前,应当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五、意识形态管控处置制度

  (一)党委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六、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一)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学习重要内容。

  (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要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内容。

  (三)定期对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七、意识形态专题督查考核制度

  (一)每年由办公室牵头联合开展一次专题督查。

  (二)督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结果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和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本文来源:http://www.iaige.com/content/5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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